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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办机关“红旗党支部”创建和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3-30 08:27:50

来源:党委办公室

 各支部(总支):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创建和评选工作的通知》(鄂直工组[2015]34号)要求,按照《省直机关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实施方案》(鄂直“三抓一促”组[2015]1号)的统一部署以及我办有关通知要求,2015年我办要认真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将于“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红旗党支部”,推荐上报一批“红旗党支部”。为切实做好创建、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和《办机关“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对办机关“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在2015年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动员大会上,省委书记李鸿忠站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战略高度,就聚精会神抓党建特别是抓好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防止、切实解决好“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围绕服务我省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大局,把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作为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创建对象

办机关各支部(总支)、后勤支部、培训中心支部。

三、实施步骤

(一)支部自评(48日前)各支部(总支)要对照“红旗党支部”的“六强”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附件1)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逐条逐项地对标检查,客观公正地给本支部打分,并提出本支部的创建计划。机关党委将对各支部打分情况及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办机关创建对象,并从中挑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示范带动强的党支部作上报省直机关工委,纳入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创建名单。48日前,将本支部打分情况(附件1)纸质版、支部创建计划(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评比表彰(5月、6月)。“七一”前夕,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将开展“红旗党支部”表彰工作。5月中旬,机关党委对照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组织各支部对列入办机关2015年创建对象的支部进行测评、检查考核,确定符合“红旗党支部”基本条件的支部,并择优申报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表彰对象。6月中旬,省直机关工委将对我办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七一”前进行表彰。办机关以5月份考核结果为依据,在办机关庆祝建党94周年大会上表彰办机关“红旗党支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是省直机关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常态,各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创建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内容,抓好落实。

2.统筹开展、确保成效。将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与“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活动结合起来,对照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对本支部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要认真对待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该建立的及时建立,该完善的及时完善,努力争创“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

 

中共湖北省国防科工办机关委员会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