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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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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党委举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

来源:秘书处发布时间:2016-08-22阅读次数:

818日,省国防科工办党委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邀请省委党校郭群英副教授作题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专题辅导授课,办副主任刘兆雄同志作了题为《尊崇党章,敢于担当,严以问责》主题发言,其他办领导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办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这次学习。

省国防科工办主任、党委书记张忠凯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

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要靠党的各级组织具体实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具体贯彻、落实;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就必然使党的领导落空、虚化,使方针政策不能落地、落实。

强化问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分离开来,甚至只要权力,不愿担责任。这次《条例》释放的强烈信号就是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政治责任、突出主体责任、规范问责工作是《条例》的突出特点。问责不能只问工作之责,重要的是要问管党治党不严、党的建设缺失、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政治之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既有问责的责任,也是被问责的对象。

要把深入学习《条例》、认真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也体现了能否担当、负责;在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应当问责的六类情形,强化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督;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典型问题和典型人坚决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激发担当精神,唤醒担当意识。(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