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单位应如何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2015-08-11 16:35:24
来源:科技质量处
索 引 号 | 01104317-X-0-2019-000291 | 发布日期 | 201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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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科技质量处 | 文 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关 键 词 | 符合条件 申请单 如何 哪些 |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出申请:
1.申请第一类许可的,或者同时申请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的,向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
2.申请第二类许可的,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
第一类许可、第二类许可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光盘)应当同时报送总装备部许可协同管理部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