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军民融合办关于公布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2家“湖北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考核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9-01-07来源: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宜昌、咸宁市军民融合主管部门:
根据《湖北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鄂国军民〔2017〕41号)(简称《管理办法》),2018年9月,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对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等2家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知如下:
1.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等2家示范基地通过2018年考核。
2.各示范基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吸引优质企业(项目)落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的水平,持续提高创建质量,真正成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