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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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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军工项目财务管理问题解释(二)

来源:财务审计处发布时间:2015-02-10阅读次数:

(四)资金方面

20、采用零余额账户后,自筹资金不再要求专户存储,自筹资金的到位方式可以是生产收到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预付账款”吗?或者直接以生产账套直接支付?

答:自筹资金可以多种方式到位,但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因此影响项目进度。

21、由于项目延期办理了建设周期变更审批手续,期间贷款利息能否计入项目成本?

答:项目延期后办理了建设周期变更审批手续的,期间贷款利息属于批复建设周期以内发生,可据实计入项目成本。

22、零余额账户的本年额度计划未用完,是否可以结转到下年支用?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的有关规定,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23、事后补偿项目的资金到位后,对事后补偿到位资金,项目单位能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该部分资金划转偿还已发生的该项目借款?配套自筹资金能否用补偿金充抵?

答:归垫没问题。

24、《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适用范围中没有明确规定包含民营军工企业,民营军工企业是否参照该规定执行?民营军工企业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有没有对应的政策可以参照执行?

答: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加强民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工管〔20131680号)的有关规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科工计〔20131017号)、《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科工计〔20131016号)等规定。

民营军工企业符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相应政策可依托地方工办按程序、权限协调办理。

(五)其他方面

25、全资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承担项目部分建设(或研制)内容,子公司成本可以列支哪些名目,利润率一般不能超过平均利润率有无要求?

答: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明确部分审计事项处理原则和标准的通知》(科工财审〔2014689号)的有关要求,关联交易利润一般不得超过单位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平均利润水平,无可比非关联方交易的,不得超过单位其他业务的平均利润水平。关联交易合同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概算。

26、购置土地时计入待摊投资征地费,该费用在交付使用时是作为无形资产,还是计入建筑物成本随同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答: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是指建设单位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包括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设单位购买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因此购置土地时计入待摊投资的征地费,作为无形资产交付。

2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需要附项目开工实施所需的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专项审查意见,那么进行安评、环评等专项评价时一般在何时进行,有无政策规定?

答:按属地管理,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

29、全部使用自筹资金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是否也参照《国防科工局军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执行,涉及的招投标管理是否也参照科工局出台的招投标相关办法执行?

答:可以参照执行,也可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应把握“谁投资,谁负责”的总体原则。

30、国防科工局(科工计[2011]1471号)明确事后补偿内容涉及土地征用的,签订合同到申报之日应不超过5年,但在该规定出台之前已完成合同签订并完成土地征用的情况,是否能够在后续项目中补偿?(5年内征用土地才能补偿的规定是否适用于规定出台前的情况,因为当年征地时即统筹考虑后续逐步完成投资补偿,并无5年限制)

答:超过5年的不得在后续项目中补偿。

31、科工局批复了部分统筹建设项目(如: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批复的项目单位是院总部,但建设内容不仅仅是院总部的,还包含院总部下属单位(且在设备明细表中注明是哪个单位的)。项目实施时,对于院总部下属单位的建设内容,院总部能否委托下属单位组织实施,由下属单位签合同并付款,在下属单位形成资产?

答:因批复明确了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主体,在实施中,可由院总部委托下属单位实施。所形成的资产可各自交付。

32、如何正确理解“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下明细科目设置原则?

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199545号)规定:一级会计科目及相应会计编码的设置应严格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制度规定“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下应设置“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但在项目财务决算审计中有些审计人员,强调必须按概算批复的子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概算批复的子目的金额必须和会计账上数字肉眼看上去一一对应,否则就是账表不符,会计核算不规范。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报表数据是依据相关会计科目数据分析填列,不是直接取得。

概算批复的子目既不是单项工程,也不是单位工程,它是按功能划分的区域(如:XX实验室等等),如按概算批复的子目见明细科目如何按建设部的建设项目合同规范文本中(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如是:统筹项目如何核算?

答:项目单位应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