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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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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的工资费在现行政策下有无计入规定?

来源:财务审计处发布时间:2015-05-25阅读次数:

根据现有标准,分为以下两点:一是项目未批复工资费的,不得计入工资及劳务费;二是项目批复工资费的,计入的工资费及管理费合计不得超过批复总经费的30%,如工资费和管理费合计超过批复总经费30%,则按批复数予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