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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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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

来源:船舶处发布时间:2016-03-25阅读次数:

“十三五”甫一开局,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就传来一大利好。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简称《行动计划》)并提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建设造船强国的关键时期,也是船舶配套产业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行动计划》的制定,旨在尽快提升我国船用设备配套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航运和船舶制造的需求,支撑造船强国的建设。

直指“痛点” 目标明晰

船舶配套产业是船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船舶工业综合竞争力。船舶配套产业涉及面广、产品种类多,其中,船用设备价值量最大,占全船总成本的40%60%,是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的核心。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成为世界造船大国,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主要船用设备基本立足国内,是造船强国的重要标志。《行动计划》首先肯定了船配产业在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和造船强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长期以来,自主品牌配套设备难以“登船”一直是船配业发展中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我国国产船舶配套设备发展相对滞后,在技术、质量等方面落后于国外产品,因而船东主要选择美国、韩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生产的船配产品。据了解,韩国、日本的船用设备本土化装船率分别高达85%90%以上,我国在这方面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配套领域,本土化配套率尚不足30%。我国要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转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得到扭转。

《行动计划》对于我国船配业存在的短板也给予了客观评价。文件指出,随着我国船舶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船用设备发展滞后问题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造船强国建设的主要瓶颈。突出表现在,船用设备产业链不完善,研发能力亟待全面加强,本土品牌产品竞争力薄弱,系统集成和打包供货能力不足,缺乏规模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实现造船强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提高船用设备研制与服务能力,全面突破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瓶颈。

为了切实推进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目标。具体而言,到202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船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关键船用设备设计制造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掌握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型谱完善,拥有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品;龙头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实力的船用设备系统集成供应商;配套能力显著提升,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流船型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0%以上,高技术船舶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60%以上,船用设备关键零部件本土配套率达到80%,成为世界主要船用设备制造大国。争取到2025年,我国建成较为完善的船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船舶配套能力全面提升,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5%以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大幅提升,成为世界主要船用设备制造强国。

“五大工程” 招招见实

《行动计划》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与之相对应的,是即将着力实施的“五大工程”,分别为船用设备创新工程、船用设备质量品牌工程、船用设备示范应用工程、关键零部件强基工程、制造能力提升工程。

五大重点任务之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行动计划》提出,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针对目前基本依靠引进技术或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弱的船用低速机、燃气轮机、喷水推进装置及油船货油区域相关设备,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开展重点产品典型样机研制,攻克一批对产品技术水平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掌握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满足市场需求的重大产品,大幅提升我国船舶配套产业的创新能力。在船用设备创新工程方面,重点提升船用低速机、燃气轮机、喷水推进装置及油船货油区域的舱室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

重点任务之二,是开展质量品牌建设。针对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已实现研发制造,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装船的船用中高速机、电力推进系统、甲板机械等产品,重点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扩大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数字化集成化设计水平,开展设备轻量化、模块化、节能环保、智能化开发,完善产品系列;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和使用寿命,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加强关键技术与产品试验验证能力建设;提高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立覆盖产品全寿命周期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在船用设备质量品牌工程方面,支持中高速机、电力推进系统、甲板机械制造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监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可靠性;建设试验验证条件,建设整机、关键系统及零部件综合性能仿真分析及试验验证平台,完善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实验平台和专项检测平台,建成协同设计和数据系统平台;开展系列产品开发。

重点任务之三,是大力推动示范应用。瞄准已经突破关键技术和实现工程样机研制,但装船率低的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领域的产品,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重点围绕大功率吊舱式推进器、液货装卸产品及系统、安全环保舱室设备、主要基础通导设备、智能化航行管理相关设备等核心产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首台(套)推广和产业化示范应用,从满足内河、公务、沿海船舶需求入手,实现批量装配,形成一定示范效应后,逐步实现远洋船装船突破。在船用设备示范应用工程方面,重点推进大功率吊舱式推进器、液货装卸产品及系统、安全环保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的工程化和商品化技术研究,开展示范应用。

重点任务之四,是强化关键零部件基础能力。全面推进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等产品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培育稳定的配套关键零部件合作企业,推动总装产品与关键零部件协同研发,形成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全寿命支持服务共同体;全面开展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技术的研究,提升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能力和水平。在关键零部件强基工程方面,针对核心船用设备的急需,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重点突破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瓶颈。

重点任务之五,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重点支持一批实力领先的专业化船舶配套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支持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全面建设高效、规模化、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支持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在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方面,适应制造技术发展趋势,通过技术改造、研发支持等,重点提升优势船舶配套企业智能制造和系统集成两大能力。

逐步推进 强力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船舶配套产业要按照“分类施策、创新驱动、系统推进、军民融合、开放合作”原则逐步推进。为保证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行动计划》还详细列明了各项保障措施。

首先,加大船用设备研发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船舶配套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船用设备制造企业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

其次,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综合应用技术改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船舶信贷、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政策加大对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船用设备研制及示范应用项目;统筹船舶军民资源,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船舶配套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

再次,促进产需对接。鼓励船舶配套企业联合船东、船厂、船舶设计单位、高校、研究机构等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开展产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和首台(套)示范应用;支持行业组织发布经技术机构认证符合装船要求的船舶配套产品目录,引导船东、船厂、船舶设计单位选用;鼓励航运企业、大型船厂参股、控股船舶配套企业,发挥大型骨干企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最后,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支持企业由制造型企业向设计+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加强海外服务网点的建设,鼓励国内配套企业组成联盟,共同开拓海外服务市场,以降低服务成本,实现互利共赢。围绕产品全寿命周期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和远程监控管理的需要,开发和建立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核心配套领域的数字化运营保障体系,形成全球化的服务能力。

事实上,在《行动计划》发布之前,一些国家战略以及各部委文件中,对于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备都有所涉及。例如,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被纳入十大重点发展领域;财政部、工信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被纳入目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被列入六大重点领域。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在建设造船强国的过程中,大力发展船配产业的决心。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此表示,我国船舶工业各领域要积极行动起来,加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主动对接各项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努力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矛盾,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竞争能力。(来源:中国船舶新闻网|作者: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