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V GL举办“集装箱船舶论坛”和“散货船舶论坛”
来源:船舶处发布时间:2014-12-26阅读次数:
日前,DNV GL在德国汉堡举办了“集装箱船舶论坛”和“散货船舶论坛”,内容涉及环境法规、船舶设计领域以及新的DNV GL规范合集等,并对集装箱船和散货船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新见解。
“在不远的将来,航运企业有望订造2.4万TEU超大型集装箱船。”DNV GL商业总监Jost Bergmann在论坛上表示,为提高规模效益、降低单箱运输成本,船东对更大型船舶的需求仍在继续。2.4万TEU超大型集装箱船将在现有1.9万TEU集装箱船设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货舱的长度、两个列位的宽度以及一层货舱的高度。不过,超大型宽体集装箱船也会因而受到港口和航道的限制,例如吊机臂长范围和码头吃水。此外,由于香港、汉堡、大阪等港口受到桥梁的限制,超大型宽体集装箱船会遭遇到更多的高度局限,因此,他指出:“我们正在逐步接近箱船尺寸发展的极限。”
欧盟“硫排放控制区域”(SECA)新规则将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对此,DNV GL高级工程师J?觟rg Lampe认为,就目前来讲,相关船舶合规的最可行方案是实现重燃油(HFO)向船用轻柴油(MGO)的转换。为此,DNV GL开发了一款“燃料转换计算器”,可帮助客户确定转用船用轻柴油的最佳前置时间。
国际海事界面临的另一项紧迫的监管事宜是压载水管理(BWM)。DNV GL船舶排放和环保研发专家Ralf Plump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法律框架的最新进展,以及美国海岸警卫队的特定规则。目前,IMO的“压载水公约”已得到了43个国家的签字,约占世界总运力的32.54%,距离正式生效条件——达到35%仅一步之遥。一些在世界航运业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如巴拿马、希腊等仍在观望中,而意大利和印度尼西亚已告知IMO将尽快在公约上签字。截至目前,已有53个压载水管理系统得到了IMO的完全型式批准。
另据了解,DNV GL计划于2015年7月发布其新规范合集,并将于2016年1月起生效。DNV GL船级发展项目经理Holger Jeffries表示:“这是个综合化的规范合集,使用简便、直观、更透明。在实施过程中,DNV GL将与广大船舶管理者与技术团队互动,参与规范与工具的听证和培训。”(转自中国船舶新闻网,作者:王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