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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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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fort”号事件升级 关注船舶安全

来源:船舶处发布时间:2015-01-09阅读次数:

 

日本大型造船企业三菱重工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日前有消息称,以日本商船三井为首的多家企业已经向日本东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三菱重工赔偿其在“Comfort”号集装箱船沉没事故中的损失,索赔金额累计超过5亿美元。虽然东京法院允许双方在划分责任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但三菱重工拒绝承担责任并决定为这起官司奋战到底。公开的调查报告表示, “Comfort”号沉没事故是由船体的舯底部发生断裂所致,船体底部结构强度不足是主要原因。如果从船舶设计和建造的角度考虑,三菱重工难辞其咎,或将因此陷入危机。
   据了解,“Comfort”号于去年6月在印度洋上航行时断裂沉没,船上的4382个集装箱全部丢失。对于“Comfort”号出事的原因,商船三井认为主要有两个:一是其设计上存在缺陷,二是三菱重工在建造该船的过程中存在过失。因此,商船三井依据日本的产品责任法,向三菱重工提出了赔偿要求。目前,索赔一事的具体事务主要由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据德国安联保险公司预计,“Comfort”号的保险损失约为5.23亿美元,其中4.4亿美元是货物损失,其他8300万美元为该船船体的价值。此外,商船三井还就“Comfort”号姊妹船的升级改造向三菱重工提出了进一步的经济索赔。“Comfort”号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组织商船三井、三菱重工和日本海事协会(NK)等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NK在调查中发现,该船的姊妹船在船体的舯部区域中心线附近的底部外板高度方向上,存在将近20毫米的屈曲变形。为了安全起见,商船三井对6艘“Comfort”号姊妹船进行了升级改造,主要是加固了船体结构。
   对于商船三井提出的索赔理由,三菱重工并不认同。后者认为,“Comfort”号船体的结构设计强度完全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而且在建造过程中也是严格按要求施工的。 “Comfort”号沉没的主要原因是运营操作有误。三菱重工认为,导致“Comfort”号出事的可能性有两种:一是船上装载的集装箱重量分配不均,二是船舶在恶劣海况下突然转向减速。因为,根据商船三井当时发布的公告,此次事故是由“恶劣天气使船舶从舯部断裂、海水进入货舱”造成的。事故发生时,“Comfort”号所在的海域有高达6米的强浪。
   NK在今年9月底发布的一份“Comfort”号事故调查报告称,通过对“Comfort”号的船体结构、货物运载情况以及当时的海况研究分析后发现,确实存在垂直载荷瞬间压力超过船体横梁最大承受力的情况。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NK建议对同类船舶的结构进行加固。
   Comfort”号事故的原因引起了整个航运界的关注。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目前针对原有集装箱船设计和建造标准进行了改进,包括集装箱船纵向强度标准(URS11A)和集装箱船在负载下系统处理功能标准(URS34),提高了集装箱船设计和建造的最低限度技术要求。
   对于商船三井和三菱重工之间的这起官司,有法律专家表示,或将花费七年多的时间才能告一段落。(转自中国船舶新闻网,作者:王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