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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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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安全保密处发布时间:2016-12-15阅读次数:

 

各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2016年全省军工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和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的方针,强化形势研判和对策研究,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保持了全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经研究,拟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先进单位由各军工单位自行申报;先进工作者名额原则上在职职工20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名,2000人以下的单位和各市国防科工办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

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人数,并满足工作要求;

3.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取得显著成绩,没有重大安全隐患;

4.细化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巩固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

5.严格执行军工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6.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合理使用;

7.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

8.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措施完备有效,定期组织演练;

9.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无迟报、瞒报现象;

10.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及上级要求的相关资料。

(二)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条件:

1.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进和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2.认真履行职责,在“四项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科技兴安、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

3.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新思路、新方法,在体制建设、队伍建设、科技进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恪尽职守,勇于纠正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5.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其他事项

1.我办将在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在2017年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2.请各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于20161223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办安全保密处,联系人:杨卫华。

3、本通知及先进申报表在省国防科工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hbgb.gov.cn

附件:1.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2.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6128


2016年度安全评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