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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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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禹等21名委员建议: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

来源:发展计划处发布时间:2015-03-17阅读次数:

在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发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朱之鑫,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金阳,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王穗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寿君,全国政协委员、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易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王小康等21人联名向大会提交了题为《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实现中长期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目标》政协提案。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就发起这份联名提案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源刚性需求及节能减排的刚性要求硬约束条件下,核电替代效应最强,应该规模化发展。“据测算,核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5亿至2亿千瓦,才能有效支撑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0%这一目标的实现。”

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规模化发展;按照“同一厂址,同一技术路线”的原则,以沿海扩建项目为重点,用具备三代技术主要特征的成熟堆型技术填平补齐,以推动核电产业整体上的健康、有序、不间断发展;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十三五”应启动内陆核电项目建设

目前,我国的核电站均建设在沿海地区,1.5亿至2亿千瓦的核电装机将如何布局呢?贺禹建议,应尽快启动内陆核电建设。

贺禹表示,从全球看,内陆核电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行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国际上也不区分沿海和内陆核电,两者没有必然差别。截至2014年底,全球超过一半(57.9%)的在运核电机组位于内陆地区。主要核电大国中,美国、法国、俄罗斯内陆核电比例均高于60%,安全性已得到充分验证。实践表明,内陆与沿海核电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上标准是一致的。

“我国已基本完成内陆核电前期准备和论证。‘两湖一江’三个内陆核电项目现场准备已达到随时开工的条件。” 贺禹建议,我国应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