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工办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
来源:民爆处发布时间:2014-08-29阅读次数:
6月中旬,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鄂发〔2014〕16号,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我办迅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着力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一、高度重视,办领导组织专题学习。为准确把握《办法》的核心内容,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实质,8月1日上午,办党委书记、主任张忠凯同志组织召开办务会,传达学习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主要精神。张忠凯同志在学习中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二要把握重点,认清责任,要形成制度,把工作规范化;三要规定动作必须做到位,自选动作要结合实际,突出行业特点。
二、深入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办对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为抓好职能部门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我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刘兆雄同志组织安全保密处和民爆处全体同志进行了集中学习,着重对《办法》进行了解读,深入学习了出台背景、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保障措施、六大亮点等方面内容,职能处室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学习讨论,刘兆雄同志对军工、民爆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学习宣传活动中,我办机关制作专题宣传板报两期,我办官网转发了《办法》全文,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军工、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军工、民爆企业组织专题学习,加大对职工群众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家喻户晓,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结合实际,保障《办法》的贯彻实施。为确保《办法》的全面贯彻和实施,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根据《办法》要求,结合军工、民爆行业特点,积极制定实施细则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开展宣贯培训,组织市县军工、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使各级准确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三是结合军工安全生产调查和民爆行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将各单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和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办法》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