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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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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部署开展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来源:民爆处发布时间:2015-05-28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在全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保持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61630

四、组织领导

成立省国防科工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副主任刘兆雄任组长,负责此次活动的全面工作;副巡视员柳建钢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民爆处具体负责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头,狠抓落实。

五、 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学习活动。各市(州)、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做法和要求,与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简报、宣传栏、板报、横幅等宣传工具和手段,集中开展依法治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安全承诺和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等活动;

3.积极参加省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书法比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安康杯”竞赛和“青安岗在行动”等活动。

4.全面开展民爆物品运输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企业要求本单位所有民爆物品运输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监控系统,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

(二)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

1.集中组织员工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等;

2.组织事故案例图片展、身边典型事故反思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

3.进一步规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深入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因素辨识等相关知识并进行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许上岗。

4.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1.结合1-3月的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5月全省民爆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认真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2.针对我省暑期长、气温高、湿度大的特点,重点围绕防洪、防汛、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暑、防坍塌、防疲劳作业及民爆物品运输时防火、防爆、防盗、防疲劳驾驶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3.“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办将结合“六打六治” 专项行动,对全省所有民爆销售企业进行上半年安全检查,对武汉、襄阳、宜昌、孝感、随州、神农架等地区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安全考评。

(四)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要求,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演练程序,突出现场处置,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联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我办拟在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现场会,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全省民爆行业应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通报我省民爆行业上半年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2.总结我省民爆行业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部署,提前谋划,深入动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积极参与省、市(州)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大力推动安全法治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民爆行业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统筹结合,及时沟通。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我办民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