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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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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船舶工业“十一五”规划(公开版)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07-11-07阅读次数:

  一、全省船舶工业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是我国内陆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目前共有船舶工业企业280家(含中央在鄂企业10家)。其中:造(修)船企业173家,船用配套企业107家。武昌造船厂、青山船厂、宜昌船厂、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湖北登峰换热器有限公司等是我省船舶制造、船用配套骨干企业。

  我省有6所与船舶专业相关的大专院校,8个船舶设计研究院所。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海军工程大学、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学科的船舶专业。长江船舶设计院是我国大型专业船舶设计研究机构。

  我省船舶工业主要产品有:海上油田多功能船、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电力推动环保型油船、液化气船、集装箱船、散货船、江海直达船、海洋、内河工程船、高速客船、豪华旅游船、川江滚装船以及船用辅机、船用柴油机曲轴、船用柴油机、船用焊接材料、换热器等船舶配套产品及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桥梁钢结构、焊接材料等非船产品。2005年,我省38家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5亿元(全国第7位),其中,船舶配套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8.4亿元(全国第1位),出口交货值17亿元(全国第4位),利润2亿元(全国第5位)。造船完工量30万载重吨(全国第7位),新承接船舶订单22万载重吨(全国第8位),手持船舶订单33万载重吨(全国第7位),主要骨干企业船舶订单已接至2008年。

  二、船舶工业面临的发展形势

  (一)船舶工业的发展具有极好的市场前景

  全球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国际贸易量、海运和船舶需求量的大幅增长,从而使国际船舶市场十分兴旺,在新增船舶需求和老旧船更新需求的刺激下,国际船舶市场将保持总体兴旺态势。2005年全球造船总量达5700万载重吨,预计2006年~2015年世界年均新船需求量将达到5000万载重吨左右。特别是随着我国外贸货运量的快速增长和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国内新船需求更加强劲。同时国家加快实施海洋战略,海洋油、气、矿等资源开发装备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为船舶工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和三峡工程建设的发展,宜昌以上长江主航道及长江水系各河流水位大幅上升所形成的纵横交错的河网水道,为长江、汉江、清江船舶运输业的兴旺提供了新的动力,也必将拉动中小船舶的市场需求。

  (二)船舶工业面临进一步趋好的发展环境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发展船舶工业高度重视。为推动船舶工业的发展,国务院明确了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行业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船舶工业行业管理提供了体制保证;国防科工委作为全国船舶行业主管部门,已出台和将陆续出台推进船舶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船舶工业的发展,在管理机构、政策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船舶工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趋好。

  (三)我省船舶工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1、科研院所集中,研发设计实力雄厚。我省与船舶相关的高等院校和科研设计单位众多,居全国之冠,其船舶研发设计能力全国第一。长江船舶设计院是我国内河船舶设计最大最强的单位,其内河、沿海和江海直达船舶研发设计能力国内最强,具有品牌优势。

  2、基础设施和科研试验设施较为完善。近年来,全省船舶工业共实施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30项,累计完成投资19亿元。武昌造船厂通过对造船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购进多台大型数控加工设备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该厂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青山船厂竣工投产的300T门吊,使年综合造船能力由8万吨提高至16万吨,现有船台最大能力可达25万吨以上。

  3、中小型特种船舶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武昌造船厂建造的工程船、海上石油多用途船和公务船等特种多用途船舶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青山船厂建造的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为国内首创,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其电力推进环保型油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宜昌船厂出口荷兰的10450T系列货船,已形成工厂独特的船型品牌;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较强的自我设计研发能力,高速系列船的市场前景极为广阔。此外,宜昌船厂、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宜都市清江船业有限公司、荆江造船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光大船业有限公司、江北源汉造船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成为我省内河船舶制造骨干企业。

  4、船舶配套产业具有雄厚的发展实力。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型铸锻件、船用柴油机曲轴生产能力全国名列前茅,宜昌船舶柴油机厂的船用低速柴油机生产能力全国第三,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甲板机械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湖北登峰换热器有限公司的换热器在船舶、汽车、冶金、化工等行业广泛应用。我省船用动力系统、甲板机械、船用轴系、部分舱室设备、舾装件、大型铸锻件等船舶主要配套产品已形成系列和规模,部分企业与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外商就专项产品进行了合作开发与生产,部分船用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

  在船舶工业的衍生产品中,我省的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为国内独有,抽油泵占国内市场的1/3,大型钢结构和成套设备制造安装能力在国内也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我省还拥有武钢集团等一批与船舶工业相配套的实力雄厚的相关产业链企业,能为我省船舶工业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由于受地域条件、长江航道的制约,我省造船工业造船吨位只能以3万吨以下船舶为主,致使单船总量偏小和生产的船型选择范围较小。多数船舶企业基础设施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储备和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生产效率不高,社会负担沉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企业的协作、配合不够,较强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资源尚未完全形成合力。

  三、全省船舶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需求牵引、技术驱动的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强船舶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扶强扶优为重点,以调整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强大的人力资源为保障,全面推进我省船舶工业快速增长和产业规模的扩大,努力实现船舶工业跨越式发展。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做强我省船舶工业,增强行业综合实力,推动全行业快速发展。重点发展高技术船舶、特种船舶和高速船舶。

  ----坚持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之路,努力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实施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生产效率,缩短造船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省船舶工业在国际国内竞争中的综合优势。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设计、制造能力,以提高主流船型本土化生产的船用设备装船率为主线,着力构筑湖北船舶配套产业体系和技术研发平台。提高船用设备设计、制造水平,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增加品种规格。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性技术,形成一批先导性技术和高科技产品,加快军工船用高技术向民用船舶转移的步伐,提高民船的科技含量。

  (二)发展目标打造“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即以武昌造船厂、青山船厂、宜昌船厂和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的特种船建造、出口基地;以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武汉船舶配套工业园和湖北登峰换热器有限公司为主体的船舶配套基地;以中船重工集团公司、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在鄂研究院所和船舶专业院校为主体的研发设计和人才培训基地;以三个基地为依托建立船舶产学研中心。

  争取到2010年,实现年造船完工量100万载重吨,主要船用设备产量分别达到年产船用大功率低速柴油机100万马力、大中型船用锚铰机2000台、克令吊300台、船用舵机500台、船用喷水推进装置100套、船用中(低)速柴油机曲轴340支、船用螺旋桨450吨,船用换热器14万台的能力;全行业工业总产出250亿元,出口创汇15亿美元;配套产品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综合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分别进入全国三强。

  (三)发展重点1、产品发展重点---中小特种船舶:重点发展多功能海洋工作船、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电力推动环保型油船、江海直达船、高速船、游艇及豪华游艇、公务船、工程船等主导船型,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

  ---动力设备及装置:重点发展中低速柴油机、船用曲轴、柴油机运动部件、桨轴成套等船用大型铸锻件、船用辅机、发电机、高性能气缸套和中间体等重点配套产品,实现专业化、批量化。

  ---甲板机械:重点发展船用锚铰机、船舶起重机、舵机等产品,扩大优势产品产能,逐步形成自主品牌。

  ---舱室机械:重点发展泵类、风机、船用环保设备、新型灭火装置。

  ---非船产品及其它: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钢箱梁、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大型铸锻件、大型钢结构件、成套设备、舟桥、压力容器、水工设备、抽油泵等非船产品。

  2、科技发展重点加大对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技术船舶和新型船舶的研究开发,并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形成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多个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船型品牌。

  加大关键船用配套设备的研究和开发。提升现有船用配套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力争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调动企业、科研院所和国外的科技资源,着力构筑船用设备研发的技术平台,在骨干配套厂形成4-5个高水平的船用设备研发中心。

  加速军用船舶高技术在民用船舶领域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和动员科研院所加大自主研发力度,通过协作或合作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在柴油机调速器、传感器、柴油机控制系统、船舶通信系统、导航自动化系统、机舱自动化系统、装卸自动化系统和综合船桥系统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实现国产设备装船。

  3、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重点优先实施对实现总体目标有重大影响的青山船厂和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口船舶改造工程、宜昌船厂临江坪基地改造和三峡坝区基地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造船能力;加大造船及配套骨干企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投资力度,重点实施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低速柴油机复装基地、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甲板机械、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船用柴油机曲轴、轴系及舵系等船用铸锻件、湖北登峰换热器有限公司换热器等船用配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提高配套能力;合理安排经济效益好的中小型造修船及配套厂投资项目,促进产品更新换代。

  四、加快全省船舶工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做大做强骨干企业。

  鼓励和支持企业打破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以资产为纽带,采取投资、参股、兼并、联合等形式,推进造船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形成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平台。运用市场机制,有重点地选择若干家骨干企业,向具有现代造船模式的船舶总装厂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向分段制造、模块化制造及专业配套方向发展。鼓励省内大型船舶企业集团采用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利用外资,重点引进境外设计制造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以增强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使其尽快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改善出口产品结构。

  (二)实施科技兴船战略,确保我省中小特种船舶在国内的优势地位。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所联合与协作,共同投资参股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功能,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鼓励科研院所直接进入重点船舶企业(集团),同时支持有实力有产品的科研院所向科技型企业转变,增强船舶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和技术研发中心开展国际国内企业间的技术合作,联合进行产品开发和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船舶工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三)推进配套企业资源整合和重组,加快船舶配套业的发展。

  按照国家船舶配套业发展政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配套生产企业。重点支持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等骨干配套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突破关键技术,扩大优势产品产能。鼓励和引导骨干船用配套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市场机制,以产品为纽带,将一些专业相关、产品类同的中小配套企业重组为几个大型专业公司,整合资源,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和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民营企业投资船舶配套业,吸纳社会资本、其它行业资本、国外资本投资船用设备研发和制造,充分利用机械、电子等行业的生产技术和能力,发展关键配套产品和关键技术。鼓励我省大型船舶配套企业“走出去”,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到境外投资船用设备制造业,推动我省船舶配套企业逐步融入全球采购、制造、销售、服务、研发体系。

  (四)着力推进武汉船舶配套工业园的建设,实现湖北船舶配套业的新突破。

  按照高起点规划、新机制运作、全球性服务、高利益回报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船舶配套业的发展。支持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引入国外战略性投资者合资合作建设经营武汉船舶配套工业园,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国际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加速实现关键配套产品生产的本土化。积极培育船舶配套龙头企业,通过龙头带动,逐步形成配套产业集群,努力将船舶配套工业园逐步建成我省船舶配套业本土化发展的孵化器,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配套产业体系。

  (五)大力发展非船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挥船舶工业大型机械制造和成套设备制造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大钢箱梁、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大型钢结构件、成套设备、舟桥、压力容器、水工设备、抽油泵等非船产品的市场份额,打造优质品牌,争取大型钢结构件和成套设备的制造安装打入国际市场。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和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船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或发行企业债券,推进船舶企业直接融资,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积极争取国债资金、高技术产品研发资金、国家机电产品出口专项贷款贴息资金;加大省预算内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对船舶工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建立船舶风险投资和金融担保机制,通过信用担保或以在建船舶抵押等形式,拓宽船舶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船舶出口代理业务,积极探索建立为船舶制造及出口提供担保的信用机制,尽快解决长期制约我省船舶出口的“瓶颈”问题。

  (七)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工作。

  鼓励船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船舶企业兼职或创办船舶科技企业。充分发挥船舶大专院校培养船舶相关专业人才的作用,为船舶设计、生产与科研提供各类专业人员,重视船舶工业职业技术工人培训。大力引进造船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重点骨干船舶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放宽限制,优先办理有关手续。省人事、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船舶高新技术企业骨干技术、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八)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政策引导,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海关、检疫检验等部门对船舶出口业要建立便利的工作渠道,及时办理通关、检疫检验手续。税务部门对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船舶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省船舶工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船舶企业提供市场、技术、招商引资和人才信息服务。有关地方政府要在政策上加大对船舶工业的支持,为船舶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