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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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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国防工会系统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03-20阅读次数:

  湖北省国防工会工作委员会文件

  鄂工发[2012]11号

  关于在全省国防工会系统工会干部和职工中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法治湖北建设纲要》要求,促进我省国防科技工业经济发展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省国防工会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相结

  合、与职工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工会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湖北军工、实现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促进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和企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国防工会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完善我省国防工会系统维护职工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实践,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职工法律素质工程和法律文化建设,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理性维权能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科学发展的水平。

  全省国防工会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是: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企业稳定,服务军工经济建设,促进和谐企业发展;突出工会工作重点,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研究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政治权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基层职工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基层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竭力为基层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努力提高工会干部和包括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开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包括计划生育在内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遣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企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

  (六)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企业法规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充分利用工会与党委、行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反映职工意愿,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调动、保护、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七)努力推进职工法制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传统文化、企业特色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以多种艺术形式为载体,打造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法制教育精品;鼓励支持职工艺术团、职工文艺队等文化团体参与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精心组织编写、出版一批符合职工特别是派遣工实际需求的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发挥网络、报刊杂志等传媒在职工法律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构筑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元化、广覆盖的法制宣传体系,努力形成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职工法律文化。

  (八)依法治会、依法维权,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宏观“源头”参与,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实效,及时准确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确保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不断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九)按照“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要求,各单位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着力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会和依法维权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我省国防工会系统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包括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重点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干部和派遣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派遣工的特点,确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把法制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发挥派遣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建立派遣工法律援助机制,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覆盖整个派遣工群体。

  (二)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基本达到100%。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三)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各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工会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工会组织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会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加强对工会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实施步骤

  全省国防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至6月前)。各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单位党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和职工群众的需求,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报省国防工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5年上半年)。

  各工会应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单位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工会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省国防工会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各工会应对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2015年下半年,省国防工会将组织互查和抽查,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省国防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普法规划中,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省国防工会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我省国防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省国防工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我省国防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各工会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和每年的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组织和调动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普法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健全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会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工会法律知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努力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促进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工会要根据实际,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增加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派遣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比例。要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派遣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普法队伍建设,着重抓基层工会普法骨干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工会普法骨干的培训,尤其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会普法骨干的工作能力和法律素质。加强工会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吸收一批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的社会律师、劳模代表和职工群众作为工会法制宣传员,长期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法律顾问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工维权活动。

  (五)加强阵地建设。以“四位一体”帮扶维权体系为平台,坚持维权帮扶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好职工文化活动室、职工书屋、女职工学校等工会自身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开设法律课程等形式,努力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在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开辟工会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定期开展职工法律咨询。依托“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服务窗口等载体,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基层工会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工作厂(场)区、社区创建一批切合实际、生动管用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六)加强沟通合作。充分联系本单位普法领导小组,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与人力资源、宣传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水平。各工会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加强与省国防工会普法办公室的联系,定期报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