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1-15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决定开展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在全省选拔首批10名“湖北工匠”、20名“湖北省技能大师”和70名“湖北省技术能手”予以表彰。“湖北工匠”由省人民政府颁发“湖北工匠”荣誉证书和奖金,一次性奖励50万元;“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湖北省技术能手”由省人民政府颁发“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和奖金,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2万元。为认真做好全行业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湖北工匠”人选推荐不限名额;“湖北省技能大师”人选推荐名额全行业为1~3人;“湖北省技术能手”人选推荐名额全行业为3~5人。
二、推荐选拔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鄂人社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的选拔程序进行人选的推荐选拔,对申报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和公示。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向我办进行推荐,出具推荐报告、审核意见和脱密证明,并附申报材料、评价材料和佐证材料(一式四份)。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审核意见包括政治审核、廉洁自律审核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等。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鄂人社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申报人选的材料准备。由于推荐时间比较紧,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准备,确保没有遗漏和差错,以免影响申报推荐。所有材料必须进行脱密审核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把本单位有代表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严格考核,严肃评审,严格把关,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推荐材料真实可靠,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3.各单位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推荐人选汇总表,以及负责推荐申报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送省国防科工办组织人事处。逾期申报无效。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4号)的电子文档请登陆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门户网站“党群工作专栏”或“通知公告专栏”进行下载。
联 系 人:汪兵林
联系电话:027-87279882 87279891(传) 1350711648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一路150号省国防科工办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关于开展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