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4-26阅读次数: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94号)精神,分配给我办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国贴人员)申报名额5个,2018年度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省突专家)申报名额2个,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省贴人员)申报名额4个;同时,《通知》明确我省2018年度国贴人员(高技能人才)申报名额10个,全省选拔省贴人员(高技能人才)10名。为做好全行业各类专家选拔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报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层一线人才”可不作要求),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有关具体条件参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人选申报按照总量控制、单位推荐的办法进行。根据省人社厅分配给我办的申报人选名额数,各单位申报国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1名、省突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1名、省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1名;国贴人员(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超过2名,省贴人员(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超过3名。
各单位要按照申报名额开展推荐工作,原则上不超名额申报。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申报。已经获得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同类专家。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申报国贴人员,不占申报名额。
申报人员须报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群众的监督和知情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人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
电子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1份,包括人员一览表和国贴人员、省突专家、省贴人员电子材料。国贴人员电子材料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同时报送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数据文件(请登录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采集工具);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电子材料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和事迹材料。
书面材料:综合报告、人员一览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专家情况登记表,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专家事迹等纸质书面材料1式2份;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纸质书面材料1份。书面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用燕尾夹夹好、不要进行装订,并用本单位大信封分装。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综合报告:简要说明本单位专家推荐申报工作情况、公示情况等,人员一览表作为报告附件报送(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告要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形式行文,主送单位为省国防科工办,否则不予受理。
2.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主要是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有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否作为推荐人选申报作出书面审核意见。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
3.公安部门审核意见:主要是对推荐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作出书面审核意见。由推荐人选所在派出所审核。
4.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主要是对推荐人选计划生育情况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必须由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盖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不得以相关部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为由,以其他部门公章代替,如本单位没有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则由推荐人选所在街道(社区)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
5.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情况登记表是专家推荐申报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要严格按要求填写,表中“突出贡献事迹”根据人选对象不同,分以下几种基本结构和填写顺序:①对获有国家、省(部)级各类奖励者,按以下结构和顺序填写:获奖成果名称+获奖年份+获奖级别(国家、××省、××部)+奖项名称+奖项等级+排名+其它奖励+重要论著+其他贡献和事迹。②对学科领域奠基人或带头人按以下基本格式填写:学术名称+奠基人或带头人+学科建设情况,在国际、国内、省内地位+培养人才情况+对学科事业发展作出的主要贡献。③对在生产一线,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做出突出成就,受到政府、群众和社会公认者,按以下格式填写:突出贡献、事迹名称+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其它。
6.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所推荐人选必须要有2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同行专家指已经获得相关专家称号的同志,高层次专家可推荐低层次专家,如国贴专家可推荐国贴、省突、省贴人选,省突专家可推荐省突、省贴人选,同行专家对是否为本单位专家、是否从事本专业本领域不作要求。同行专家的姓名、职务、称号名称及获得相关称号的年份等,须在推荐意见中备注说明。
7.专家事迹材料:要围绕所申报的专家类别,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第三人称、写实为主,实事求是。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8.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大检索收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代表论著、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封面页、目录相关页、论文标题页、有作者姓名页,如为全英文论文须备注中文论文名)。近期免冠正装两寸彩色照片2张(红色或蓝色背景,照片背面用铅笔标明申报人选姓名)。
9.成果转化单位意见和证明材料。
10.脱密证明:所有申报推荐材料须按保密规定,经本单位保密部门审核把关,出具脱密证明。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原则、条件,择优选拔各类专家候选人,切实将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专业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2.请单位指派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因申报材料准备不全而影响申报的,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23日前报送省国防科工办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3.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申报条件(摘录)和《人员一览表(样表)》、《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陆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门户网站党群工作栏目进行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丁锦方 027-87279890 87279891(传真)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50号省国防科工办
邮政编码:430071
附:1.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申报条件(摘录)
2.人员一览表(样表)
3.专家情况登记表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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