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污染防治 攻坚战工作方案
来源:船舶处发布时间:2018-08-07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细化方案中的配合做好“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履行船舶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落实“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项指示和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省内船舶修造企业落实《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督促、指导工作。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工作牵头部门和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结合船舶修造许可证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企业环保改造,大力提倡绿色制造,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我省船舶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重点工作
1、大力推进船舶绿色制造,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船舶工业绿色制造,鼓励船舶修造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和对重点制造环节进行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低能耗、低物耗、高效自动化绿色技术装备,加快应用先进高效、绿色加工工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强化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全寿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的绿色制造体系。
2、积极支持“气化长江”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加快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及配套产品的研制,推动LNG在水运等行业的应用,引导船舶企业适应船舶行业节能减排要求,为实现“气化长江”和建设绿色黄金水道提供支撑。
3、规范船舶企业拆船业务。配合牵头部门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杜绝船舶冲滩拆解现象。
4、支持船舶修造企业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积极协调相关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1、鼓励创新。积极支持我省船舶行业技术创新工作,办好湖北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院士工作中心年度活动,鼓励“湖北省船舶LNG产业联盟”开展工作。支持我省船舶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开展船舶“绿色制造”技术研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
2、加强协调。积极与相关地市以及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形成协调配合、沟通顺畅的良好工作氛围。
3、加强检查。结合船舶修造许可证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全省船舶修造企业的检查力度,做到全省船舶修造企业检查“全覆盖”。
4、加强宣传。通过行业会议、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部门网站等多平台多渠道,宣传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确保全省船舶企业“全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