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军民融合办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军民产业结合处发布时间:2019-04-18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信厅装函〔2019〕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统计
请各规模以上民用航空工业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不含省内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按照《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通过“全国民用航空工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06.152.12:8001/netrep)完成统计数据年报电子版的数据采集、审核及报送工作。
二、年鉴素材
请全省民用航空工业企业按年度发展情况素材内容和要求(附件1),向省委军民融合办报送2018年企业年度发展情况素材。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航空工业发展情况,所提供的统计数据和年度发展情况素材要确保真实性和一致性,所提供素材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电子版可从省委军民融合办门户网站http://gfkgb.hubei.gov.cn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三)各规模以上民用航空工业企业在“全国民用航空工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初始登录密码为其组织机构代码,请及时修改密码。
(四)统计数据的报送。4月27日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纸质版统计数据报送至省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
(五)年鉴素材的报送。4月27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年鉴素材(含附件2)报送至省委军民融合办产业发展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处 谭文杰
电 话:027-87279673 18827086962
传 真:02-87275680
邮 箱:277295423@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50号
附件:1.年度发展情况素材内容和要求
2.工作人员信息表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
年度发展情况素材内容和要求
根据实际对企业情况描述,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产品开发与技术进步、对外贸易与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2018年底,企业人员总数及构成、拥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包括:2018年,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润、转包生产交付金额及变化情况。
(三)主要产品。包括: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航空设备及系统、其它民用航空产品、相关产业的产品及服务等。
(四)产品开发与技术进步。包括:新产品开发情况(含改进改型)、承担及开展的民用航空科研项目情况(数量、投入、进展等)、重大技术进步情况等。
(五)对外贸易与合作。包括:对外贸易情况(企业及外贸产品、交付金额等)、对外合作情况(项目合资、技术合作、对外交流等)等。
(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概况(项目总数及新开工总数、涉及单位数量、投资情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分项目简述)等。
附件2
工作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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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计工作 |
年鉴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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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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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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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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