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首届“国防军工杯”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04-20阅读次数:
鄂国防工[2011]37号
关于举办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
首届“国防军工杯”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活跃职工文体生活,增强我省军工单位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加军工单位间的交流与友谊,展示军工单位职工的精神风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提升职工幸福指数,鼓舞和激发我省军工单位职工为实现湖北军工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用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华诞,经湖北省国防工会工作委员会、武汉市国防工业工会委员会、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工会委员会、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首届“国防军工杯”羽毛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1年5月27日至29日。
比赛地点:武汉体育学院(武昌珞瑜路461号)小球馆三楼羽毛球训练场地。
二、比赛项目
1、团体比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2、男子双打比赛。
青年组(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年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女子双打比赛(不分年龄)。
4、领导组比赛。
(1)单打(男女不限)。
(2)双打(男女自由组合)。
三、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初赛阶段:抽签分组,采取小组单循环比赛,取小组前2名。
3、复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取前8名。
4、半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取前4名。
5、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决出冠、亚军;三、四名并列季军。
6、比赛用球:金胜利黄金一号。
7、运动员禁止穿白色运动服参加比赛。
四、奖励办法
1、团体、双打、领导组比赛各取前8名,按名次分别给予奖励。
2、获得冠、亚、季军(第三、四名并列)的代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奖牌;第四至八名并列为第四名,颁发证书。
3、获得精神文明奖的代表队颁发证书。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确系本单位在职在岗正式职工。组委会负责查验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所在单位的参赛资格及所取得的名次,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2、团体比赛:以单位组队,每个单位限报10人(含领队、教练、运动员),团体比赛中,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只能兼报混双一项比赛。
3、双打比赛:男子双打每个单位限报2对选手,女子双打每个单位限报1对选手。
4、领导组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名额限制。
六、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
裁判人员由武汉体育学院羽毛球专业老师和学生担任,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七、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省国防工会工作委员会、武汉市国防工业工会委员会、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工会委员会、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共同承办。比赛设立组委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防工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委会
主任:王化平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省国防工会主任
副主任:孔佑雁省国防工会专职副主任
王跃初武汉市国防工业工会常务副主席
龙盛锋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工会副主席
魏国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工会主席
(二)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任:孔佑雁省国防工会专职副主任
工作人员:马丽娜省国防工会副主任
王培根省国防工会委员、二二公司工会主席
陈超汉省国防工会委员、701所工会副主席
邹成719所工会副主席
杨海华省国防工会干部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请各军工企事业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2、参赛费用:参赛队员(含领队、教练)每人交参赛费用590元。比赛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3、参赛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4、领队、教练、运动员参赛期间均按出公差待遇对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海华15927299811
027-59811827(兼传真)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50号邮编:430071
附: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首届“国防军工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湖北省国防工会工作委员会
武汉市国防工业工会委员会
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工会委员会
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