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囯防科工办关于2013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3-05-16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3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我省军民结合产业扶持平台作用,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切实提高军转民、民参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2〕107号)、《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3〕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竞争性分配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3〕60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产业发展的总体决策和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宗旨,以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为手段,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为目标,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要把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军民结合产业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科学确定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重点;制定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办法,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合理、高效。
(二)竞争立项、绩效优先。通过制订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预期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建立健全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竞争分配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的首尾衔接的资金绩效管理新体系。
(三)程序公开、结果公正。通过实行竞争性分配,项目立项办法公开、标准统一,确保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通过邀请专家参与评审和监督部门督查跟踪,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资金分配和项目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三、竞争立项内容
(一)分配的方向。2013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军工民品、军民结合以及民参军投资项目,且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2013年度开工建设项目。
(二)分配的对象。湖北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格证的民口配套单位。
(三)分配方式。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资金竞争性分配。
(四)资金额度。每个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控制在40至100万元之间,视该项目总投资大小、市场前景及对当地经济拉动的作用和社会效益进行调节。
(五)绩效目标。企业在申报项目前,需填报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纳入招投标评审打分内容;项目中标单位如在预期内未能实现绩效目标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
到省国防科工办门户网站www.hbgb.gov.cn下载《项目申报指南》,通过机要渠道向省国防科工办申报。
五、时间安排
(一)通知准备阶段(5月17日前)。由省国防科工办向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下发《关于开展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阶段(5月25前)。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通知其参加专家评审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准备事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具体原因。
(四)专家评审阶段(5月29日前)。成立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基建工程、工艺设备、财务、财政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省监察厅等监督部门参与监督。评审专家名单由省监督部门从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省财政绩效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审采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陈述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由评审专家按照《湖北省2013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审评分。评审评分实行百分制,不设附加分。
(五)项目差选阶段(6月5日前)。对参评项目按专家评审得分进行排序,按计划投资项目数额的120%提交省国防科工办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遴选结果报省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