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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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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1-09阅读次数:

各市工办、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2013年全省军工行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部署,以重大安全事故为警示、事故预防为重点,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规范安全管理为方向,全面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经研究,拟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由各军工单位申报。先进工作者名额原则上在职职工20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名,2000人以下的单位和各市国防科工办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

  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人数,并满足工作要求;

  3、积极开展“四项重点工作”和“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取得显著成绩,没有重大安全隐患;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标准化创建工作已进行自评整改或完成评审;

  5、严格执行军工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6、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使用;

  7、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

  8、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措施完备有效,定期组织演练。

  9、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无迟报、瞒报现象;

  10、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及上级要求的相关资料。

  (二)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条件:

  1、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进和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2、认真履行职责,在“四项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或安全标准化建设、科技兴安、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

  3、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新思路、新方法,在体制建设、队伍建设、科技进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恪尽职守,勇于纠正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5、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我办将在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在2014年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附后)于2014年1月16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办安全保密处。

  申报表在省国防科工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hbgb.gov.cn。

  附:1、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2、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附件】1.评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