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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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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5-20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4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我省军民结合产业扶持平台作用,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切实提高军转民、民参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2〕107号)、《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4〕2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8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产业发展的总体决策和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宗旨,以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为手段,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为目标,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要把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军民结合产业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科学确定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重点;制定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办法,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合理、高效。

(二)竞争立项、绩效优先。通过制订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预期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建立健全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竞争分配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的首尾衔接的资金绩效管理新体系。

(三)程序公开、结果公正。通过实行竞争性分配,项目立项办法公开、标准统一,确保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通过邀请专家参与评审和监督部门督查跟踪,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资金分配和项目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三、竞争立项内容

(一)分配条件。2014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民参军”和军工军民结合投资项目,且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2014年度开工建设项目。

(二)分配对象。湖北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格证的民口配套单位,每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三)分配方式。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资金竞争性分配。

(四)资金额度。今年共支持不多于1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资金为50-100万元。

(五)绩效目标。企业在申报项目前,需填报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纳入招投标评审打分内容;同一单位,如连续两年参与竞争性分配,必须将上一年度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通过初审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方式

在省国防科工办门户网站www.hbgb.gov.cn下载《项目申报指南》,通过机要渠道向省国防科工办申报。

五、时间安排

(一)建立项目库阶段(4月10日前)。由省国防科工办向湖北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格证的民口配套单位下发《关于建立军民结合产业项目库的通知》,建立2014年度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备选库。凡未进入项目备选库的,均不能列为新增项目安排资金。

(二)准备阶段(4月30日前)。由省国防科工办在门户网站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向相关地市工办或项目申报单位下发《关于报送2014年度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三)初审阶段(5月20前)。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初审,组织技术管理专家、绩效管理专家和财务管理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绩效真实性和可行性审查,按1:1.5比例取前24名进入实地考察环节,并通知其参加专家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具体原因。

(四)考察阶段(5月30日前)。由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各地市工办参与,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项目的真伪、规模、市场前景以及各项经济指标,现场考察成绩纳入评审环节计分项。

(五)评审阶段(6月5日前)。成立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基建工程、工艺设备、财务、财政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省财政厅负责监督。评审专家遴选和使用由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省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员进行监督,且专家集中评审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备查。评审采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陈述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由评审专家按照《湖北省2014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审评分。评审评分实行百分制,不设附加分。专家评审结果在省国防科工办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差额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差选阶段(6月10日前)。对参评项目按专家评审得分进行排序(在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未获得支持的项目排序优先),按1:1.2比例提交省国防科工办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遴选结果报省经信委会签后送省政府审定。

(七)资金拨付阶段(6月30日前)。省国防科工办将省政府审批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支出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