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15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质量处发布时间:2015-02-11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单位的军品科研生产能力条件变化情况,保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完整有效,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将2015年许可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度检查范围
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二类许可单位(不包括2014年进行许可现场审查的单位)。
二、单位自查与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则》规定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15年3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武器装备年度自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报送省国防科工办科技质量处。
三、材料审查
我办将按照《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情况记录,按照《规则》第七条规定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将按照《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开展现场检查。
我办于2015年5月底前,将我省年度检查的情况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国防科工局复核。
联系人:曾 彬 027—59811835 13986136099
胡汉春 027—59811836 15827199769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