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表彰2010-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1-05-05 08:57:51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做好评选表彰2010-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军工单位党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激励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决定,在2011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省国防科工办的10家军工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职工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专职或兼职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专职党务工作者优先。
省国防科工办党委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各单位的表彰名额按照本单位党组织、党员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基本组织建立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优化设置、工作全覆盖、按期换届选举,促进群团组织建设的基本目标。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科学调整和规范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本级党组织任届期满换届选举,并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支持和保障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群众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照章开展工作。
2、基本队伍建设好。建设好四支队伍,即:党务干部队伍、党员干部队伍、各类人才队伍和党员后备队伍。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党组织书记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每年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习理论、武装头脑上有新提高,在解放思想、形成共识上有新进展,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有新成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实施结对培养,举办各种特色培训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基本活动开展好。结合各单位实际,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公开承诺争优秀,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基本制度坚持好。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方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推进民主集中制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制,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业务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同奖惩。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三会一课”、“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服务承诺等制度。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对困难党员真情关怀、真心爱护。
5、基本保障落实好。做到领导责任落实、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党建经费落实、活动阵地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党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理设置党组织办事机构,选好配强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重大决定,用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安全保密意识,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保密规定。在危急时刻勇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党性原则,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具有奉献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联系群众,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捍卫党的原则和人民利益的忠诚战士。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党性原则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作风正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本人领导、主抓或具体负责的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党性原则,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具有奉献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联系群众,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捍卫党的原则和人民利益的忠诚战士。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三、评选办法及材料报送
采取自上而下考评和自下而上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拟表彰对象,报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审定。
1、各单位党委根据分配的名额,由支部推荐,党委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各单位对推荐的表彰对象,要以党委名义向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写出正式推荐报告,并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二、表三、表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事迹控制在1500字左右,先进个人的控制在1000字左右,文字要精炼、准确、生动。
3、推荐表请用档案纸(规格为18.4cm X 26cm)正反两面打印(左右边距不小于2cm),于5月31日前报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推荐先进要向科研、生产和经营等工作一线倾斜,工作一线的党员、基层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不低于表彰总数的80%。
2、认真评选,确保质量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要注意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评选、逐级推荐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推荐对象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具有先进性,能起到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3、宣传先进,形成氛围
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厂报、厂刊、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要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树立创优的意识,不断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评选表彰工作联系电话:59811848,59811847
附件:
1.《2010—2011年度省国防科工办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3.《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登录我办门户网站www.hbgb.gov.cn下载)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