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公司岗位绩效考核突出“量、质、效”
2015-03-20 08:43:51
来源:秘书处
近日,江河公司制定下发《江河公司120天岗位绩效计划考核办法》,考核突出“量、质、效”考核原则,客观评价各部门及其员工的实际绩效,激发各级各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全面完成2015年各项科研生产任务开好头,起好步。
按照“言之有物、言行一致、言底可绩的“三言”要求,公正、公平的考核和评价各项工作的“量、质、效”,形成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相结合的绩效考核体系。“量”是指关于“数量”的各种指标。按照年度目标应完成的任务所进行分解的工作项目(作业或项目)的数量,具有可独立交付的特点,每完成一项工作,记1分;“质”是指关于“质量”的各种控制办法、环节或指标,判断工作达到完成标准或预期的结果,对完成的工作是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和达到的结果进行评价,记10分;“效”是指关于“效果”的各种指标。是指工作项目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后,给工厂可持续发展及经济指标带来的改善程度和“贡献”,包括:经济贡献、技术贡献、管理贡献等,能体现出QCD(质量、成本、进度)改善程度,满分100分,取百分制。
该公司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机构”三级管理组织架构和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将绩效计划按照内容和性质划分为指标类、重点任务类、创新任务类、基础管理任务类等4类。以“量、质、效”为考核标准,全面制定岗位绩效计划,建设精细测量全员、全过程、全要素价值创造能力的全面绩效管理系统,体现“多劳多得、好劳好得、差劳差得、不劳不得”的差异化激励机制,提升全员价值创造水平,营造出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魏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