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防范风险 七〇一所制定下发合同管理办法
2009-09-22 18:15:02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和法律风险,日前,七〇一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第七○一研究所合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对所属各单位(部门)和所属公司的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的谈判与起草、签订与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这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契约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在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这一载体实现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七〇一所对外经济交往活动的急剧增加,与外单位签订合同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据统计,从2008年3月到2009年8月一年半的时间里,经所办公室法律审查的合同就有近100份,分别涉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类合同;设备采购及安装、买卖、承揽类合同;技术开发、租赁、服务类合同等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因此,七〇一所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和法律风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越来越突出。
为此,《办法》以专章形式明确了所属各单位(部门)、所属公司及承办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理清各自工作界面,注重把好“三关”,防范经营风险:第一,严格合同签订审查程序,把好签约关。《办法》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尽力做好签约方的资信调查工作,签订合同应尽量使用合同范本,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应当履行审查批准程序。第二,强化合同动态管理,把好履约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法》规定合同履行由承办单位(部门)或所属公司负责。合同生效后,承办单位(部门)或所属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全面、按时履行义务,及时处理、解决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注意保存证据;发现对方有欺诈、违约、履约困难等情况时,应运用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保护所的合法权利,避免所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第三,依法处理合同纠纷,把好维权关。合同即使经各方面认真仔细审查,在履行过程中也难免会因特殊情况与对方发生争议,引发纠纷,因此,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成为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所的合法权益的最后关口,《办法》规定合同法律纠纷要按《第七○一研究所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处理。《第七○一研究所合同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促使七〇一所合同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道路,为进一步加强七〇一所管理,防范经营和法律风险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彭路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