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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装备公司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职务行为

2009-02-12 14:22:44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针对企业实行“一级经营、二级核算”管理模式后,二级实体的职能由生产型逐步转向生产经营型,实体的领导干部责任更重了,权力也更大了。为进一步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管理经济活动的能力,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促进企业发展,最近,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每一位中层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利益观。要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不断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从业,又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夯实管理基础,推进企业快速发展。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本人不得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和生产外协管理,不得自己联系外协厂家,甚至签订外协合同;不得个人洽谈物资材料采购事宜甚至直接采购,或者自己采购,虚让下属作为经办人;不得为本单位负责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维修等业务介绍施工单位,甚至签订施工合同。各实体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外协外购业务,行政一把手对外协外购工作主要起监督作用。

  各单位发放专项奖励,既不能搞平均分配,又要适当拉开差距,其分配方案应体现合理、公平、效率的原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制订分配方案时,领导班子之间要充分讨论,发扬民主,不能搞“一言堂”。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执行公司各项规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抓单位目标的实现,抓内部基础管理工作,抓关键生产(工作)环节的控制,抓员工队伍素质的提高,抓各项工作的布置、检查、落实与考核,确保各项生产(工作)的进度与质量。

  同时,对公司控股单位领导人员也提出了相同要求。(许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