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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2008-04-30 14:25:17

来源: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编办发[2008]39号)文件同意在省国防科工办综合计划处加挂“省核事故应急办公室”牌子,省核事故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场外核事故应急计划,做好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统一指挥场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组织支援核事故响应行动;及时向相邻的省市通报核事故情况,使核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完成国防科工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