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保密局、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长二、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2020-04-21 17:51:13
来源: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索 引 号 | 01104317-X-0-2020-000011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2020年第1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关 键 词 | 湖北省 保密局 委员会 办公室 延长 证书 有效期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防控指挥部关于更大力度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的要求,以及国家保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
一、延长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三级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凡2020年6月30日前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二、省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三级保密资格认定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安排或调整。
各保密资格单位在妥善安排复工复产的同时,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湖北省国家保密局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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