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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二所:监督不是故意“找茬”而是关爱和保护

2015-04-17 15:09:33

来源:秘书处

4月,按照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要求,七二二所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集中学习讨论《案例选编》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纵观警示教育案例等学习材料中腐败官员的蜕变轨迹,固然与其思想修养不够、道德水准不高有关,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权力过于集中,思想观念任性,对权力没有敬畏意识,忽视监督造成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进入新常态,对于我们企事业单位来讲,关爱和保护好干部,实现个人和集体安全发展,就必须完善制约和监督权力机制,依纪依法监督,畅通职工群众监督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依纪依法监督,使权力不再任性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使人无比任性。在警示教育案例中,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上做出一定成绩,得到上级肯定,自觉不自觉地沾染了主观主义、经验主义,作决策、用干部不调查研究,不征求群众意见,忽视纪委的监督,遵章守纪任性,心中没有纪律和规矩,摆不正位置,出现“一言堂”,在位置上几乎不受约束。绝对的权力使人不受约束地任性,漠视监督,放纵自我,为所欲为,仿佛脱缰的野马,一步一步走向腐败的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旗帜鲜明地道出了制约和监督权力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位置。企事业要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制度、体制、机制三个层面对权力运行实行依法依纪监督,贯彻“三转”要求,落实监督责任,主要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让监督覆盖权力触及的每个角落和各个环节,并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用权不当,依法依纪问责,形成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约束,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通过有效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有权不敢任性、不能任性、不易任性、不想任性。

二、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发展

案例中腐败官员的忏悔告诫我们:有监督,人才会清醒,才会少犯和不犯错误,待到锒铛入狱了,为时已晚,悔之亦晚。这是因为,这些腐败官员平时不是把监督看作对自己关爱和保护,而看成是故意给自己“找茬儿”,和自己“过不去”,一听监督就反感;有的表面上欢迎监督,但谁真正提意见就耿耿于怀打击报复;有的人像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要求下属而不约束自我。

当下,在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常态下,在驰而不息刹四风、步步为营反腐败的新形势下,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一是要有终生学习的理念,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体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党纪法规,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到“三严三实”,依法用权,不以权谋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要有感恩、报恩的心态,珍惜党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珍惜岗位,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学习的习惯,监督是好事,是对自己的关爱和保护,有利于个人和集体安全发展。

三、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的问题,职工群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正风肃纪的严厉态势下,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同时,可借助网络媒体、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尊重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给群众一个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群众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深挖线索,严格依纪依法办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给群众一个公道满意的反馈。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采纳,归根结底,要畅通监督渠道,方便职工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作风建设;畅开言路,广开渠道,给群众一个建言献策的平台。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没有休止符,没有完成时。监督不是在故意“找茬”,而是一种关爱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清正廉洁,自省自律。(张丽红